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白水县大工业和信息化局
签发人:-
白工信发〔2023〕39号
王飞、高朋、刘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关心与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
2018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第210号政府令即《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原来颁布的《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予以废止,迄今再没颁布过室内装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致使我县装饰办没有新的执法依据,日常工作以监管装饰工程安全为主,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一、就你们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寻找、争取新的执法依据。一是我局已积极与渭南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潘西权,市工信局副局长张武,规划科科长王小梦联系,王小梦科长答复:自2018年省上废止了《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后,关于室内装饰装修再没有颁布过新的管理法规;省、市两级机构改革时,职能部门都不涉及室内装饰管理的相关业务,室内装饰管理的权限下放到各县县政府。2019年我县机构改革沿袭了旧模式,将原来城镇联社的装饰管理公益职能划转到工信局下属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二是我局装饰办两名工作人员今年4月份到县司法局,就县级人民政府能否制定室内装饰地方性法规一事进行咨询,得到司法局明确答复: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颁布地方性管理法规,地方性管理法规必须由市以上人民政府通过相关程序制定颁布。
(二)关于加强装饰执法力量,我局5月底已抽调行业安全股2名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主要业务的前提下,配合装饰办进行装饰安全检查。
(三)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目前我县已成立装饰行业协会,但经过调研,行业协会运行状态并不理想。下一步,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做好行业协会的引导工作,把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的企业家发展成装饰协会会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协调和化解装修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促进我县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工人的岗位技能培训。我局借鉴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等行业开展培训的经验,由县装饰行业协会联系市装饰行业协会,适时组织我县装饰装修行业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我县装饰装修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
(五)加强行业投诉处理工作。我局装饰办已于5月份对全县即将开盘的房地产商发放了《告全体业主书》,请业主装修前聘请有资质工队,并在小区物业处报备。对不经过物业私自聘请的无资质工队,装修所产生的质量与经济纠纷不再受理。
(六)在交房时我局装饰办与物业加强沟通,对有资质装饰装修企业方可进入小区装修。我局装饰办在5月、6月的日常检查中多次与全县已交工的物业公司沟通,宣传装修知识,让装修业主在装修前聘请有资质工队,并提供装修图纸、水电图、装修安全协议等,在物业处报备方可施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们将与各交工楼盘物业积极联系,开辟装饰装修企业专区,用于相关装饰装修企业推广宣传,增加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的知名度。
(二)积极联系本省装饰管理服务较好的市、县,预计9月中旬将组织装饰办工作人员、装饰协会领导、有实力的装修企业去铜川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三)积极向市级室内装修主管部门联系,反映县级装饰管理部门无执法依据,无法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瓶颈,争取市上新的管理法规早日出台;
(四)增加与提案政协委员见面沟通的频次,对我局装饰办没有新的执法依据进行沟通交流,取得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齐心协力提升我县的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五)加强装饰安全稽查力度和频次,每月不少两次进装修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对无资证的工队及时曝光,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打击,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装饰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政协议案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县装饰工作,推动装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白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